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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检察长列席审委会,能动履职促公正

        【字号:      时间:2022-05-30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5月26日,保康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何妍应邀列席了县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参会人员重点就《意见》展开深入交流,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海主持会议。 

          会上,首先对《意见》进行全文学习。县法院参会人员围绕《意见》展开讨论。 

          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乔永文 

          支持检察机关监督,进一步认真学习、认真领会《意见》精神,自觉接受监督。 

          县法院审委会专职委员、刑庭庭长戴权 

          要提高站位、统一思想、积极行动,对检察机关纠违、量刑建议要认真梳理,争取把案件办得更加完善。 

          县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审委会委员陈昌红 

          会认真领会《意见》精神,自觉接受监督。对检察机关的监督从最初的不理解到接受,到现在欢迎监督,是监督实效促进理念转变的结果。 

          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张华仕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有利于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提质增效,倒逼工作人员进一步改进工作、办案作风。建议进一步健全法律监督工作机制,增加对分案、办理时限的监督。同时,法院也将对监督意见落实落地见效,不能仅仅停留在文件上。 

          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审委会委员宋进仕 

          从监督与提升办案质效、审判权必须要接受监督的角度表示要提升站位、欢迎监督,建议检法两家建立办案信息互通机制。

          “要认识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自觉树立接受监督意识,全力支持监督;要依法为检察机关监督提供有力支持;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监督工作机制,包括落实检察长列席审委会、检察建议与再审检察建议等多种方式。”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永海表示。他要求县法院要以此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两高”《关于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的实施意见》要求,充分认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对于法院公正司法的促进作用,主动加强联系,自觉接受监督。

          最后,何妍检察长对保康县法院一直以来的支持表示感谢,并指出,《意见》着眼进军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新征程,对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作出重要部署、指出明确方向,赋予检察机关更重政治责任、法治责任。她表示,检察机关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并不是高人一等,而是需要真诚、谨慎、务实地提出法律监督意见,法律监督工作需要相关部门配合,希望检法两家一起提升站位、规范程序、更新理念,将检察长列席审委会制度打造成学习交流和沟通协调的重要平台,共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审委会上,与会人员还就一起复杂刑事案件展开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