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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

        【字号:      时间:2021-03-09      

            

          第一部分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部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第三部分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六、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八、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概况 

          一、主要职责及内部机构设置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保障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顺利进行。其主要职责是:对依照法律规定对有关刑事案件行使侦查权;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批准或者决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对决定提起公诉的案件支持公诉;依照法律规定提起公益诉讼;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对判决、裁定等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工作实行法律监督;对监狱、看守所的执法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内设机构10个,具体为:第一检察部、第二检察部、第三检察部、第四检察部、第五检察部、第六检察部、司法行政事务管理局(办公室)、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派驻武当山检察室。 

          第二部分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总表 

          三、支出预算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专项转移支付分市县表 

          上述报表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情况的总体说明 

          2021年收入预算为2917.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638.83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1.45%;上年结余(转)278.6万元,占预算总收入的9.55%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2917.43万元。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743.24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59.75%;项目支出1174.19万元, 占预算总支出的40.25%。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811.43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96.3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万元,占预算总支出的3.63% 

          二、关于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额为2917.4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447.6万元,增加18.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增加和新招录9名雇员制书记员劳务费增加。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811.43万元,同比增加453.6万元,增加19.2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万元,同比减少6万元,下降5.36% 

          三、关于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2638.83万元,与2020年相比增加15.3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增加和上年结余(转)资金增加。按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基本支出1723.24万元,包括:人员经费1475.38万元,日常公用经费247.86万元;项目支出915.59万元(其中常年性项目613.59万元,一次性项目302万元)。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划分,共2类。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532.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06万元。 

          四、关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62.5万元,2020年相比减少3.5万元,下降5.3%,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全省检察机关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相关政策,坚持厉行节约、制止铺张浪费,加强财务管理,压减一般性支出,切实控制压缩“三公”经费。其中:公务接待费7.5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5万元,同比减少3万元。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5万元,同比减少0.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同比减少33万元。上年结余() 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预算30万元,同比增加30万元。 

          五、关于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247.86万元,与2020相比增加36.96万元,增加17.5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其他资本性支出及疫情防控支出预算增加,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227.3万元。其中:水费6万元、电费24万元、公务接待费7.5万元、委托业务费6万元、工会经费21.29万元、福利费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46.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56.71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20.56万元,为其他资本性支出。 

          六、关于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共计333.56万元,占部门支出预算总额的11.43%,与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相比增加11.93%,增加的主要原因: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采购增加。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政府采购284.56万元,占采购预算的85.31%;其他资金安排政府采购49万元,占采购预算的14.69% 

          七、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共有车辆10辆,单位价值 50 万元以上通用设备3台(套),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套)。2021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122.56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八、关于重点项目的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5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15.59万元,全部纳入绩效评价范围,预算绩效统一上报省院通过第三方评价后报省财政厅相关处室。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将2021年“房屋维修专项经费”项目进行重点说明,该项目2021年度预算支出135万元。项目绩效总目标:用于大楼消防设施改造,保障大楼办公、办案安全。根据绩效总目标设置预算有保障、消防系统改造完成,满足需求、投入使用、技侦楼办公办案安全有保障,无安全隐患等三个长期绩效目标。 

          九、关于其他事项的说明 

          丹江口市人民检察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项目支出分常年性项目及一次性项目。常年性项目指每年都会发生的支出,一次性项目指仅在当年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检察(款):指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检察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