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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关注丨《检察日报》刊登:是不是为了逃避刑罚,一直不肯出院

        【字号:      时间:2021-05-24      

         

        △ 2021年05月22日《检察日报》 

        第02版:检察新闻 

          “鲁某某暂予监外执行条件消失,且刑期还未到期,目前在我们多次监督下,公安机关已将她送交监狱收监执行。”近日,湖北省襄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谭朝源说。在襄阳市检察院、宜城市检察院的合力监督下,暂予监外执行罪犯鲁某某在收监延迟近百天后,终被依法收监执行。 

        收监执行 一波三折 

           2020年5月,襄阳市中级法院以鲁某某犯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因鲁某某尚在哺乳期,襄州区法院决定对其暂予监外执行,期限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就在暂予监外执行期满前10天,鲁某某突然出现“胸闷伴有呼吸困难”的病症,于当日到宜城市某医院神经内科就诊。医生给其做了全面细致的检查,初步诊断为:胸闷待查,疑似冠心病、神经官能症。 

        宜城市公安局办案民警在收到襄州区法院收监执行决定书后,于2021年1月1日联系鲁某某,得知其在医院住院。鉴于医院无法出具病情诊断结果,致使收监未果。为此,宜城市检察院1月8日向公安机关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1月10日,宜城市公安局再次启动鲁某某的收监程序,并报请襄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批准,将罪犯鲁某某送往看守所收监执行刑罚。2月1日,看守所以鲁某某疑似有冠心病、神经官能症拒绝收监。 

        据了解,鲁某某从2020年12月21日一直住院观察治疗直至2021年2月20日。住院期间,鲁某某告诉医生,自己时常有“胸闷伴有呼吸困难”的病症。2021年1月14日,医院再次为鲁某某进行全面体检,诊断结果仍为:胸闷待查,疑似冠心病、神经官能症。 

        深入调查 解开谜团 

           该案发生在湖北省检察机关组织开展排查“纸面服刑”专项检察活动中,宜城市检察院在了解罪犯鲁某某未能被及时收监的情况后,高度重视,多次与宜城市公安局、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机关深入沟通、协调,并积极向襄阳市检察院报告。 

           今年3月1日,鲁某某又以“心慌伴颈部疼痛”的病症,来到宜城市某医院神经内科就诊,检查后,颈椎间盘突出确诊,心慌原因诊断为待查:疑似冠心病、神经官能症。鲁某某又开始了长达20多天的住院。 

        3月初,襄阳市检察院和宜城市检察院检察官联合辖区司法所工作人员先后来到医院,查看了鲁某某的住院资料,和主治医生进行了详细交谈。 

           同时在社区矫正局工作人员和鲁某某进行面对面交谈时发现,虽然她言语不多,但是面色红润,精神状态良好。 

           “鲁某某是不是为了逃避刑罚,一直拖着不肯出院?”检察官在心里反复琢磨。 

        图为宜城市检察院就鲁某某是否应收监执行召开检察监督听证会。

           宜城市检察院于今年3月16日召开检察监督听证会,并邀请该市纪委监委、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司法局等单位代表,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全程参与听证。各方代表一致认为,鲁某某依法收监条件清晰,医院诊断为“疑似”病情,并没有出具确诊报告,检察机关应该及时监督公安机关执行刑罚,公安机关当场表示将加大对鲁某某的收监执行力度。 

        两级院联动 成功收监 

           今年3月中旬,宜城市公安局民警再次前往看守所办理收监手续,看守所再次以鲁某某患有冠心病,未出具风险评估报告和出院证明为由拒收。宜城市某医院称因鲁某某未出院,无法出具出院报告和风险评估报告,收监执行程序再次搁浅。 

           得知此情况后,襄阳市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一方面积极与襄阳市公安局监管支队协调沟通,一方面派出检察官办案组对案件进行深入调查。据查,鲁某某所谓的冠心病是她在医院住院及进看守所体检时自述,并未确诊。 

        3月22日,检察官冯伟臣走进鲁某某病房时,发现其并不在病房内。经走访病房病友,被告知鲁某某近3天并未来医院接受治疗。经询问主治医生,被告知鲁某某因颈椎间盘突出问题一直在本科室住院输液和理疗。 

           “疑似冠心病,为什么不在心脏内科就诊?”办案组检察官询问。医生告知其间邀请了心内科医生进行会诊,也佩戴了24小时心脏监护仪,但并未确诊其患有冠心病。在社区矫正部门的帮助下,办案组检察官会见了鲁某某本人,得知其近期确实没在医院接受治疗及其本人并没有确诊冠心病的事实,通过深入沟通,做其思想工作,鲁某某表示愿意配合收监执行。 

           在多部门共同发力下,宜城市公安局于4月9日将鲁某某送至看守所隔离过渡。4月29日,期满后已将其由看守所转至监狱服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