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手段花样百出
不要成为迷失在利益里的助纣为虐者
明知他人实施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但经不住金钱的诱惑
抱着侥幸心理参与帮助转账的行为
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兄弟,我给你介绍个挣钱的方法,一天一结帐,又快又安全,包吃包住!”陕西省的小勇接到湖北省十堰市好兄弟小武的电话。
“怎么挣啊?不犯法吧?”小勇问。
“简单,有钱比犯不犯法重要多了,车票我给你买好,你在家里办几张银行卡带过来就行了,快点啊,我在这边给你开的有电竞房,来了咱们一起打通宵!”小武催促着。
小勇听说有来钱快的方法,心动不已,当天就在当地办了两张银行卡,却把银行窗口贴上的“不要轻信涉钱信息,严防骗子趁虚得逞”的标语抛在脑后。连夜坐车赶到了湖北十堰,入住了小武开的电竞房。房间内同年龄段的朋友还有很多,小武介绍了老大豹哥给大家认识,豹哥让大家住好、吃好、玩好,只要把银行卡、支付宝、微信账号和密码告诉他就行了。
“为什么要我们的密码啊?不会是拿我们账号‘洗钱’吧?”有人嘟囔着。
“没事,就是为了工作的时候不打扰大家打游戏,放心,大家都是我兄弟,我还能害了大家不成?”本来的一点疑虑,在小武用信誉打包票后烟消云散。
大家纷纷说出账号和密码后,开始了集体打游戏的“幸福”生活,不仅有吃有住,每天还有一、两百元工资可以拿,好兄弟真是太够意思了!
当然,也有不开心的时候,有时候游戏打的正开心,豹哥会拿着手机喊小勇等人站起来刷脸,稍微慢一点,就会挨训,有时候看着手机里收到的银行转账记录,不安感阵阵袭来,但眨眨眼、点点头、钱到手,真是“美好”的生活!
面对这种“天上掉馅饼”的“工作”小勇也曾在网上搜索到:不要贪图一时之力,出售、租借身份证件、手机卡、银行卡、支付二维码、银行对公账户、POS机等,不要为了蝇头小利而成为不法分子的帮凶。虽明知是违法行为,面对“舒心的日子”,小勇还是犹豫了,总想着,干完这个月下个月就回家,周而复始,深陷其中……
在安徽省滁州市某宾馆内,也有一群人过着和小勇一样“幸福”的生活!
直到公安敲门……
2022 年1月,保康县检察院受理审查起诉 2 件11人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跑分”团伙头目有组织的拉拢社会闲散人员,以提供吃住和少量工资为诱惑,让各犯罪嫌疑人提供本人银行卡等支付账户和密码用于转账,在主犯操作转账过程中,“卡农”在旁等待,为配合转账提供刷脸等服务或去 ATM 机帮助取现。自 2020 年 8月至 9 月,以上 2 个团伙共计 20 余张银行卡被诈骗团伙用于资金结算,涉及全国电信诈骗案件 27 起,200 万余元被骗资金通过上述账户被转移。
该案现已依法提起公诉,并继续追捕追诉尚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
“其实办银行卡的时候,银行工作人员就提醒我了,不能用自己的卡帮别人转账,我平时刷抖音的时候,也看到过反诈宣传,知道转账是违法的,但想到好兄弟同吃同住,有钱拿,又没有人来抓我们,就应该没事,没想到……”小勇被抓获后说到。
检察官普法:
《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的规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