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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康检察:协助在押人员通过手机APP完成股权转让促企业发展

        【字号:      时间:2022-01-18      

          “感谢保康县检察院以实际行动保护民营企业及企业家的合法权益,为民营企业保驾护航,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司法为民’的理念……”这是保康县检察院近日收到湖北境内某建设有限公司发来的《感谢信》的一幕,是该院以实际行动彰显优化营商环境的生动实践。 

          2021年12月6日,保康县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收到该院第一检察部协助办理股权转让的请求,该县看守所在押人员吴某因被羁押,致使某建筑公司股权转让在最后一个环节受阻,需要其本人使用工商APP人脸识别才能全部完成。该公司申请协助其完成股权转让后续手续,为民营企业发展排忧解难。 

          经进一步调查,该公司住所地位于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要从事市政工程三级建筑施工;吴某羁押前系该公司法人代表,此公司于2020年11月启动股权改制程序,经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批准,2021年9月完成税务股权变更,原公司法人吴某变更为张某。税务股权变更后,还需吴某通过工商部门发送的APP人脸识别进行实名认证,实现工商营业执照的股权转让,进而完成公司股权转让的全部程序。因未完成公司股权转让,对公司在建项目推进造成影响。 

          该院刑事执行检察人员会同第一检察部办案人员进行深入论证。经评估认为,在确保安全,多方人员监督下,让在押人员在监管场所进行工商APP人脸识别完成实名认证,帮助公司完成股权转让最后一道程序,确保不发生司法办案风险。于是同意了在押人员吴某及该公司的申请,并会同看守所确定了参加人员,制定了操作方案及相关安全预案。 

          2021年12月15日,该院刑事执行检察官将在押人员吴某提至讯问室,在该院办案人员、技术人员和看守所监管民警现场监督下,技术人员协助吴某使用其手机,通过工商部门发送的APP进行人脸识别实名认证,全过程同步录音录像。至此,该公司股权转让顺利完成。 

          “感谢保康县检察院今天提供平台,为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现场解决了困难”,手机操作完成后,在押人员吴某感慨到。 

          经后续了解,该公司完成股权转让后,管理结构得以重构,在建工程项目顺利推进,企业纳税申报及员工工资结算得以正常进行。 

          据悉,近年来保康县检察院落实一体化办案机制,坚持在日常监督中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与办案部门、监管场所的沟通,掌握涉市场主体在押人员情况,畅通申诉渠道,积极响应在押人员的合理诉求。 

          该诉求的圆满解决,体现了检察机关在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中主动作为,优化营商环境的行动自觉和检察自觉,实现了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