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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媒体播报 |《三峡日报》:一张“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司法温度

        【字号:      时间:2022-02-17      

          近日,《三峡日报》以《一张“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司法温度》为题,关注了当阳市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用心用情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的做法。
          全文报道如下:
        一张“不批准逮捕决定书”的司法温度
          “感谢当阳检察院的公正执法和为民情怀,我公司200多名农民工的工资有着落了!今后一定引以为戒,积极为经济发展做贡献。”日前,当阳某劳务施工企业负责人向当阳市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对检察机关服务保障优化营商环境、履职尽责彰显人文关怀表示感谢。不久前,当阳市检察院对该企业11名雇佣工人作出了不批准逮捕决定。
          2021年10月,该企业承接当阳市某变电站电力导线以旧换新项目,以往类似项目,均由该企业负责回收处理废旧电线,但因此次废旧电线量大,故电力部门委托第三方公司代为回收处理。12月18日、19日,该企业雇佣工人袁昌鹏等11人,见废旧电线无人看管,便将其盗窃变卖,所得4万3千余元人民币。12月20日,第三方公司报警,次日,袁昌鹏被当阳市公安机关抓获。经袁昌鹏主动交代和积极联系,其他嫌疑人均在数日内投案自首。1月7日,当阳市公安局以袁昌鹏等11人涉嫌盗窃罪移送当阳市人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
          在办案中,检察官获悉,嫌疑人袁昌鹏的父亲于1月5日去世,其母卧病在床,2个孩子年纪尚幼,妻子负责一家老小饮食起居,丧事无人料理。考虑到嫌疑人袁昌鹏系初犯、偶犯,且有立功情节、认罪态度良好、主动退赃,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当阳市检察院于7日当天对其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检察官还了解到,嫌疑人郑某等人属该企业管理人员,掌握着该企业全年施工项目资料及工资发放记录,因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导致该企业多个项目结算困难,200多名农民工工资无法及时发放,正在进行的项目施工陷入停滞,甚至影响到电网电力线路输送供应。
          在依法办案同时,最大程度减少办案对企业、民生带来的负面影响是检察机关需要综合考量的问题。在对全案进行审查后,该院检察官认为,鉴于郑某等另外10人具有自首、主动退赃情节,且犯罪情节较轻,并得到被害人(第三方公司)的谅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九十七条规定,于1月12日对郑某等10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既要打击犯罪,也要治病救人。”当阳市检察院第一检察部主任杨峻峰告诉记者,2021年以来,当阳市检察院持续提升司法服务意识、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共办理涉营商案件11件31人、“我为群众办实事”45件。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用心用情深入贯彻“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