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邵紫秋)“朋友,你‘吃鸡’吗?”自从“绝地求生”游戏发售以来,迅速风靡,吸引了广大年轻人的目光。有些玩家为了在游戏中“叱咤风云”,企图通过使用“游戏外挂”的方式,在游戏中轻松“吃鸡”取胜以便获得快感。而不法分子正是盯上玩家的这种心理,做起编写、贩卖“游戏外挂”的生意,以此牟利。
近日,因编写“绝地求生”外挂并贩卖,经京山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分别判处周某某、黄某甲、程某某、杨某某、黄某乙有期徒刑六个月到三年不等,适用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6000元至16万元不等,违法所得共计535.6万元予以追缴,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2018上半年,周某某在互联网上结识了程某某,二人商定做网络游戏“绝地求生”的外挂生意,周某某负责制作外挂程序,程某某负责销售。2018年下半年,周某某在互联网购买了网络游戏“绝地求生”的外挂程序源代码,并加工成外挂程序,同时制作了激活外挂程序的“卡密”,提供给程某某进行售卖。但是,周某某制作的外挂程序经常被游戏公司封禁,周某某就找其朋友黄某甲提供技术支持,并协商四六分成。2019年5月,黄某甲将加工好的外挂程序提供给了周某某,周某某制作了“卡密”提供给程某某进行售卖,程某某又发展杨某某为下线进行销售。
2019年10月,杨某某为寻求销量委托黄某乙搭建了网站,用于销售外挂程序“卡密”,杨某某还在各大销售平台、组建QQ群向“绝地求生”玩家售卖外挂程序“卡密”。经核查,周某某获利204万元,黄某甲获利235万元,程某某获利46万元,杨某某获利50万元,黄某乙获利0.6万元。
经鉴定,涉案外挂程序实施未授权获取数据操作,实现了“自动瞄准”“自动爆头”“显示敌人位置、物资、载具”等功能,对游戏的正常操作流程造成了干扰,属于破坏性程序。
这几位青年都各有一技之长,本应在各自领域大显身手,却因一念之差,误入歧途,身陷囹圄。检察官提醒,网络安全法不容挑战,要学法懂法,莫心存侥幸,因眼前利益铤而走险,最后落得锒铛入狱的悲惨后果。学了技术,就要把技术用在正道上,遵守国家相关法规,共同营造公平纯净的互联网环境,莫做“偷鸡不成蚀把米”的蠢事。各位网友在玩游戏时也不应存在侥幸心理,不要为了获得一时的胜利触犯法律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