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余硕)7月7日下午,在不提前告知情况下,十堰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少军深入茅箭区二堰街办火车站社区对市检察院干警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和检查。
“今天下午任务是什么?完成情况怎么样?”刘少军详细询问了解下沉社区的检察干警实践活动情况。
“实践活动顾名思义重在实践,‘作秀式’的‘走马观花’徒生群众反感,‘打卡式’的‘蜻蜓点水’只会适得其反。”刘少军与下沉干警和社区干部交流时指出,实践活动一方面要切切实实推动解决好老百姓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增进与百姓的“鱼水”之情,不断夯实党的执政根基;另一方面要让干警在基层真正受到教育、得到锻炼,更加增强“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就进一步扎实开展好下基层、察民情、解民忧、暖民心实践活动,刘少军强调:
■ 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实践活动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具体实践,是“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的重要表现,是护航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的有力举措。
■ 要进一步增进干群感情。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带着使命、带着责任、带着感情深入基层,真正走入群众生活、走进群众心坎,切实帮助了解解决群众“急难愁盼”的困难和问题。
■ 要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找准检察履职与实践活动的结合点、切入点、着力点,统筹做好“规定动作”和“自选动作”,推动实践活动提质增效,真正做到“解民忧、暖民心”。
■ 要进一步压实工作责任。坚持“严”字当头、“实”字为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锲而不舍推动实践活动走深走实。
■ 要进一步做到以上率下。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好带头作用,更加积极主动下基层、入社区、进家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在行动上更有力、措施上更务实、效果上更明显。
期间,刘少军还就前期认领的社区室外文体活动设施建设项目与社区干部交换了意见。
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实践活动办公室主任赵晓军,市检察院检务督察部主任李辉参加督导和检查。